开发区各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:
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和《扬州市民政局关于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2018年度检查的通知》(扬政民〔2019〕38号)要求,2018年度开发区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将于2019年8月31日结束。
请尚未提交年检材料或退回修改未重新提交的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抓紧登陆“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”(http://61.155.234.6:6888/camsjs/jsp/ext/som/login/login.jsp)进行网上填报年检预审材料,网上年度检查预审通过后,将年度检查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,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,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,于2019年8月31日前到开发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递交资料、进行年检。逾期不参加年检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2019年8月17日
(开发区年检联系电话:87112992 )